2013年4月8日 星期
合力监管:对伪劣农资说NO
记者 朱亚平 通讯员 冯伟 程仁

  前言:

  自今年春耕工作全面展开以来,全市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围绕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农民安全意识,“打假”维权等工作,展开了一系列的农资安全监管活动,合力打出组合拳,对不合格农资产品说NO。

  截止3月底,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170人次,清查各类农资经营户5639户,共查办农资违法经营案件330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63人次,检查农药、农机、肥料各类农资生产企业7家,农资经销网点217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产品案件11起,为农民朋友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

  市工商局:打假护春耕  典型案例:

  “1个多月前买的新品种种子,种下去到现在,长出的秧苗却没有同一时间播的种子长得高长得快,这不是骗人嘛?”1月中旬,赤壁农民刘老汉在赤壁市某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购买了几袋种子,2个多月过后,却发现遭遇商家忽悠。

  “‘良品’有问题,不能再有人受骗。”随后,刘老汉拨通了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赤壁市工商局蒲圻所执法人员随后迅速对刘老汉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经营的荆楚牌杂交水稻,包装袋上标注的主要性状与湖北省农作物品审会和江西省农作物品审会对该种子品种审定公告不一致,其行为既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还扰乱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该局责令该销售商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具体措施:

  正值春耕时节,我市工商系统以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为基础,以农资打假治劣为核心,通过农资检查等措施,全面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化肥销售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化肥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劣化肥流入市场。

  积极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种子销售使用大县,种子生产批发主体聚集地区,种子市场隐患多、易反复区域为重点,重点检查种子实物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坚决打击销售假劣种子行为。同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农资行为。

  市质监局:整治促规范  典型案例:

  “刚拆包的复合肥料,就感觉有点变质了,与往年买的不一样,赶紧打电话到质监局问问。”3月20日,嘉鱼陆溪镇安乐村村民刘田从该村一经销部购得2袋复合肥料,准备下田使用,结果却发现复合肥料变质了。

  “以前也买到过假的复合肥,所以就认得。”刘田介绍,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靠土地吃饭的,复合肥料一直是农民的好帮手,加速农作物生长同时,也能保证农民一年的收益,但一旦遇到假的或质量不合格的肥料,那就麻烦了。“遇到这种事,马上找质监部门来验一下,或许还能及时挽回其他农民的损失。”

  随后,嘉鱼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该农资经销部的复合肥料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经检测调查,该销售点所销售的复合肥料为不合格农资产品,已销售了200袋,获利共计1000元。质监部门随后对该销售店进行了处罚,并责令该店尽快追回不合格的农资产品。

  具体措施:

  化肥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市质监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对农资商品的质量检测环节,开展“亮盾行动”专项整治。

  以农药、化肥、农机、农膜、种子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农资市场为重点区域,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达到查处一起违法案件,警示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建立 “黑名单”制度,将坑农害农、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无证违法生产销售等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强农资企业诚信建设,增强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建立农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一律要求企业退出市场,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给连续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建立黑名单,并予以曝光,以此督促企业强化自律,净化我市农资市场。

  市农业局:宣传保安全

  典型案例

  “正规厂家生产的肥料,一般有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登记许可证、商标、产品名称、养分含量、净重、厂名、厂址等内容,假冒伪劣肥料包装比较粗糙且信息、标志不全。此外,可以通过看颜色辨别肥料真假。”4月1,40多岁的咸安区宝塔镇向阳湖农民吕天站在镇里的种子站门口,一边拿着一袋化肥一边向来此购买化肥的农民们讲述辨别真假的“窍门”。

  2010年,吕天从深圳回到家乡务农,一开始什么都不懂,买种子时不知道看三证,买化肥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对此,他很纳闷。

  “同样的种子,同样的化肥,为什么别人家的就长得好,稻子也收得多?” 吕天在一次农业部门组织的送技术、送知识下乡的活动中,请教了农业部门的技术专家,并将专家请到自家田里,终于得到了答案。如今,通过向技术专家请教和几年来的实践,他已然成为了一名土专家。

  具体措施:

  为提高农民的素质,市农业部门利用主题日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图文并茂的展板和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农民广泛宣传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向农户解答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使用等农技知识。

  在春耕、秋播、夏收、秋收期间,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印发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农资真假辨别常识,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农资。

  结合送科技下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技术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通过送书籍、送农业栽培技术、送法治理念活动,提高新时代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

2013年4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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