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自古有之,客观地说还成了当今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臣”。但是,由于缺乏制度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往往陷入温州式的“全民借贷”疯狂,给多方带来伤害和损失。温州在经历阵痛后,制定了我国首部有关规范民间融资管理的法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民间借贷采取保护式的规范,尤其是“年利率超过48%将领罚”的规定,必将有助于杜绝曾经的借贷疯狂。
但是,光靠“温州模式”不一定能勒住全国民间借贷这匹“脱缰之马”。国家必须从温州金融改革试验中借鉴有益的东西,并寻找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改革出路,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国家行动”,将民间借贷引向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
一是应加快民间借贷在立法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正规金融不可能包打天下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自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合理性,因此,需要完善管理制度,立法使其规范,同时坚决打击违法犯罪金融活动。
二是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变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间不平衡的现状。体制外的企业融资成本高,体制内的企业则享受基准利率的低融资成本,这种融资上的双轨制是造成民间借贷的体制根源,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三是对企业要继续进行结构性减税,减税的重点方向或是小型微型企业,尤其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能广泛吸纳就业人员、推动科技进步的小型微型企业要给予支持,从而为它们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
四是拓宽居民的理财渠道。当前而言,要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使股市成为社会剩余资金的蓄水池。这就需要我们重新发现股市价值,提振股市士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