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娉、通讯员李文婷报道:“多亏你们的调解,不然我这官司还不知道要拖多久,到时候孩子的治疗也耽误了……”12日,家住咸安永安镇南门社区的陈先生握着温泉司法所所长孙兰艳的手,不胜感激。
原来,去年6月,陈某的儿子左手手指受伤,到某医院先后两次接受治疗,不但没有恢复,反而出现屈指功能受限,致使患者手指几近残废。鉴于此,陈先生要求院方一次性赔付100万元,院方虽承认确有过错,但因赔偿金额过高予以拒绝。
同年12月底,万般无奈的陈先生求助于温泉司法所,所长孙兰艳立即着手调解处理。她一面耐心给陈先生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各级伤残级别规定的赔偿额度与标准,一面与院方委托代理人沟通协商,仅用半个月时间,和平解决纠纷,医院一次性赔付患方11万元,陈先生带着孩子继续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