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星期
2013年市妇联为全市妇女儿童办好十件实事

2013年,全市各级妇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服务妇女民生,打造工作品牌,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为推动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发挥半边天作用。

1、为3000名城乡妇女提供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其中农村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100名,家政服务员600名,厨嫂800名,妇女手工从业者1500名。

2、为3000名城乡妇女提供生产和就业服务。

3、帮助创业妇女获得1200万元以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4、创建10个市级以上示范“妇女之家”。

5、开展“共享蓝天”关爱特殊困境儿童活动,全市新招募“爱心妈妈”或“爱心家庭”600人(户),为500名贫困女童、贫困留守儿童提供帮助。

6、实施“金凤工程”,为100名贫困女大学生提供资助。7、实施母亲安居工程,为200名贫困母亲改善居住环境。

8、实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为贫困妇女儿童办理15件法律援助案件。

9、争取“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为偏远贫困县市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救护,实现6个县市区全覆盖。

10、开展“清洁家园巾帼行动”,组织全市10万名妇女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2013年3月8日 星期

第08版:专刊 上一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