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星期
立足新起点增创新优势
2012年5月10日,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在咸安区汀泗桥镇古塘村视察妇女之家。

  2012年,我市各级妇联以“喜迎十八大 巾帼创新业”为主线,服从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依靠妇联干部、妇女人才、巾帼志愿者三支队伍,坚持“三服务”,推动解决好妇女“三最”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服务大局,惠及妇女儿童民生工作有新亮点

  关注妇女健康,“两癌”检查工作实现突破。联合卫生部门为全市50246名农村贫困妇女进行妇科病免费筛查。“母亲健康快车”投放崇阳、通山,为山区妇女送健康服务。

  关注弱势妇女儿童,特殊群体保护工作得到强化。协调住建委,改善200户贫困母亲居住环境。联合企业,帮助13所幼儿园、2所中小学改善条件。新招募爱心妈妈1300余名。争取120余万元资金,资助154名贫困女大学生圆大学梦,帮助咸安区、嘉鱼县两地解决留守儿童中心建设教育问题。崇阳县“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先后两次受到全国妇联儿童部的肯定。

  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家庭教育工作收到成效。出台咸宁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举办家庭教育报告会51场。开展“小星星书画赛”等活动263场。

  关注驻点村妇女儿童生活,“三万”工作发挥作用。与贫困妇女、女童结成帮扶对子。筹措资金6万元,整治驻点村7口当家塘。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帮扶图书600册。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万”活动先进工作组。

  二、强化措施,推动城乡妇女发展有新作为

  依靠政策支持和部门联动,强化妇女培训、资金扶持等服务措施。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全市建立培训转移基地34个,直接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4513 人;举行招聘会58场,帮助7455名返乡女农民工、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帮助414名创业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贷款2059万元。服务城乡妇女统筹发展。全市100多家单位(岗位)申报巾帼示范岗,提高各岗服务水平。命名表彰双学双比示范基地6个,女能手30名,通城县新三汇专业养殖合作社被命名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级示范基地。各级妇联开展 “五访五助促发展”活动,全市543名妇联干部下到586个村、社区,联系妇女群众25387人次,办实事659件,统筹推进了城乡妇女发展。

  三、健全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现新突破

  强化源头参与。配合市人大等部门,开展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调研,得到全国妇联调研组的肯定。推动《咸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18个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案例收入我市“六五”普法教材,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健全维权机制。建立信访维权网点1219个,323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帮教妇女97人。开展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全年信访窗口、12338妇女维权热线接待来信来电558件次,回复率100%。代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07件,减免费用55.1万元。我市2例法援案例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案例,市妇联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优胜单位”。制定并有序地推进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嘉鱼县被确定为实施2011—2020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单位。

  四、加大宣传,引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大文明家庭创建力度。联合市文明办等部门,牵头开展绿色家庭、廉洁家庭、书香家庭等创建,以家庭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在《咸宁日报》、《政策与实践》等媒体开辟专栏10个,刊发320余篇稿件。加大活动开展力度。抓住节点,举行庆“三八”大会、养生礼仪讲座,与部门联合举办首届“爱在香城泉都”相亲文化节、“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营造了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妇联工作的整体发展。

  五、加强建设,妇联组织活力不断增强

  坚持党建带妇建,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为建设好全市“双十工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妇联协调配合,做好房屋拆迁等准备工作。巩固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立市直机关妇委会68个,“两新”组织妇女工作示范点12个,在企业、市场等地建设“妇女之家”417个。出台《社区妇女工作意见》,召开了全市社区妇女工作会议,推进社区换届工作,全市100%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村级换届后,各地采取补选、选派、聘请等措施,使全市100%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抓培训,提高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召开咸宁市妇女人才促进会换届大会,完善全市妇女人才库。与市委人才办联合举办“咸宁市女性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切实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

2013年3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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