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方立青为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兰琼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叶平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晓峰的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叶平的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红卫的咸宁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 (2013年2月28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决定任命:
方立青为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兰琼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叶平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晓峰的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叶平的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红卫的咸宁市旅游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