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消费者,但不是每一个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都愿意去维权、都能及时维权。为什么?因为凭一己之力维权太难,从而大多数维权流于“愤愤不平”、“说说而已”的形式,进而使各类侵权行为有恃无恐,成为家常便饭而恶性循环。
那么,怎样维权才能取得实际效果呢?其实有些“捷径”可走,不妨试试。
一靠消协。消费者维权协会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它的职能和作用就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如果我们遭遇侵权,第一反应就是去找消协,一般情况下他们都能够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
二求媒体。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也是社会监督的最有力武器,加之其调查能力、传播手段和反馈方式的独特性,往往容易造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达到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目的。假如我们在遇到消费侵权而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权时,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三找公安。消费无处不在,侵权也防不胜防。有时我们被侵权了,不能及时与消协、媒体取得联系,那么最佳的办法就是找公安机关。虽然他们的职能不是维权,但他们是执法机构,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主持正义也是应尽之责,通过他们也许可以第一时间避免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或者取得相应的证据为解决问题赢得条件。
四联公众。常言道:一人为私二人为公。自己被侵权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假如有其他目击者或者受害者的证词、关联证据,则人多势众,采信的可能性也大得多。所以,我们要尽可能的采取联合、同盟的方式去维权。一般商家也知道“众怒难犯”的道理,客观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