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仔细侦查、周密部署,一举将阮某、陈某、邓某等6名涉嫌盗窃、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破获“1·26”黄金盗窃案,带破系列盗窃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额达200万元。
50万元饰物被盗
1月26日晚22时许,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通山县通羊城区一居民许某家被盗,盗走现金、黄金、玉器等总计价值50余万元的财物,涉案价值巨大,社会影响极坏。
值班民警立即向刑侦大队长叶建彬汇报,叶建彬迅速带领值班民警及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并立即分成三个小组开展侦查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对现场进行勘查,寻找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现场调查访问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查明案发前后经过;外围调查人员查看、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查找作案人的影像特征。
经过4小时的紧张工作,办案民警连夜进行侦查情况汇总,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两名年轻男子。
1月26日19时,两男子携带撬棍从隔壁翻至许某家房顶后从房顶窗户进入室内,再用撬棍撬开一房间内保险柜,盗得价值50余万元的黄金、玉器、现金后由侵入口逃离。初步掌握作案规律特点为犯罪嫌疑人趁居民傍晚饭后外出散步之机作案,作案地点选择居民小区私房,作案手段主要是攀爬窗户房顶、推窗撬窗入室盗窃。
两嫌犯进入警方视线
经过两天侦查,民警掌握了大量基础信息以及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模糊照片,但是未能确定犯罪分子的准确身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一边是县局和刑侦大队领导鼓励侦查民警不泄气,换思路,再攻坚;另一边专案组召开研讨会,重新梳理破案信息,仔细分析研究案情,并结合近期通羊城区在傍晚7、8点钟左右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进行串并,寻找破案突破口。
通过对作案时间、作案手段、选择物品等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1·26入室盗窃案与去年12月份发生的两起盗窃案成功串并,初步确定了阮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串并案件,在咸宁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2月1日晚,专案组民警在通羊城区将犯罪嫌疑人阮某(男,31岁,通山县通羊镇人)、陈某(男,32岁,通山县通羊镇人)抓获,并当场搜查出电脑、手机、黄金等赃物。犯罪嫌疑人对“1·26”黄金盗窃案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系列盗窃案水落石出
经讯问,陈某起初只供述1·26入室盗窃案犯罪事实,民警运用心理战术,击溃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阮某、陈某如实供述了他们自2011年以来分别或者结伙在通山城区入室盗窃100余起,涉案价值近200万元的犯罪事实。
同时根据审查获取线索,民警快速出击,一举抓获其另一同伙邓某(男,36岁,通山县通羊镇人)以及销赃嫌疑人周某、夏某、黄某。
等待这伙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