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一:“春风行动”
1月18日至3月18日,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13年春节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2013年“春风行动”活动。
“春风行动”活动以返乡农民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求职人员为服务对象,春节前后共安排招聘会12场。其中,市直、咸安企业用工招聘会第一场已于2月2日举办,地点在咸安区工业园;第二场举办时间为2月20日,地点在市人民广场。
同时,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等5个县市春节期间各举办两场招聘会,为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信心”。
链接二:最低工资 加班工资
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其岗位相对应的工资分配及支付办法等事项,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之日起算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自2011年12月1日起,市直、咸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00元/月,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50元/月。加班工资计发规定: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2、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3、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