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毛和平报道:法治咸宁建设和“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市创新机制,虚功实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三层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法治城市创建责任管理。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法治咸宁建设实施意见》和《法治咸宁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及考核办法》,将2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52家市直责任单位。在全省率先实施法治城市建设目标责任管理,得到全国普法办、司法部肯定和推广。
全面落实法治县(市、区)创建目标考评,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手段。两年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崇阳县白霓镇后溪村、咸安区温泉办事处白茶社区等59个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受到国家、省以上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