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上海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和普通商品房相比,它的产权由购房家庭和保障机构按份额共有,交易、转让、抵押、继承都有特殊政策约束,限制条款多,和市场化房产规则差异很大。近些年上海共有产权房相关纠纷逐年增多:家庭内部份额争议、离婚分割、继承处置、回购转让条件争议、代持风险等,很多家庭在申购、持有、后续处置阶段,不清楚对应的限制,埋下长期隐患。本文专门围绕上海共有产权房,从申购、持有、分割、继承、转让多个阶段,梳理实务风险,给上海打算申购或者已经持有共有产权房的家庭提供参考。
共有产权房,购房人持有部分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由对应的住房保障机构持有,房屋的处分权利受到政策严格管控,不是购房人可以自由处置的房产。购房家庭需要满足上海规定的收入、住房、户籍等申购条件,经过审核、公示流程之后,才可以购买。
它和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商品房完整产权归产权人,只要没有查封抵押,自由买卖;共有产权房想要转让、出售,有年限门槛,优先由保障机构回购,满足条件之后,才可以向符合资格的对象转让,不能像商品房一样随意挂牌交易。
同时共有产权房的资格绑定申购家庭,申购时的家庭成员,和后续产权份额、居住权益、处置权限直接挂钩,离婚、继承都会受到保障政策约束,不能完全按照普通产权房的家事规则处理。
下表整理共有产权房高频纠纷场景、政策约束要点、家庭容易踩的风险:
纠纷场景 | 政策核心约束 | 家庭常见误区 |
|---|---|---|
离婚分割共有产权房 | 不能随意分割拍卖,要遵守保障房管理规定 | 误区:和商品房一样,一方拿房折价补偿 |
共有产权房继承 | 继承人继承份额之后,继续遵守房屋限售、转让规则 | 误区:继承之后立刻可以自由卖掉房屋 |
内部家庭份额约定 | 内部协议不能突破保障房对外交易限制 | 误区:家庭写好协议,就能绕过转让限制 |
满年限后转让出售 | 保障机构享有优先回购权 | 误区:年限一到,直接卖给任意买家 |
代持申购共有产权房 | 申购资格专属,代持协议存在效力风险 | 误区:出钱让符合资格亲戚代持,房子归出资人 |
共有产权房资格具有人身依附性,借用他人资格申购、代持,是风险极高的操作,这类协议很多时候会被认定为规避保障政策,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出资人的权益很难保障,资金很容易出现损失。
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如果房产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处理逻辑区别于普通商品房。首先这套房子是基于家庭申购资格取得,不能简单直接拍卖分割价款。实务当中优先几种路径:双方协商,由符合保障资格的一方继续持有房屋,向另一方做合理补偿;如果双方都不再想要,在满足转让年限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共有产权房转让流程处置;双方都没有能力补偿对方,也不满足转让条件,房屋一般维持共有状态,暂不分割。
分割的时候,补偿金额的计算,也要参考保障房的回购评估规则,不能直接按照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核算,这也是很多当事人预期落差很大的地方。
申购共有产权房的权利人过世,对应的房屋份额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继承份额之后,成为房屋新的共有人,但是房屋本身的限售、转让限制不会因为继承消失。继承人拿到份额之后,想要对外处置,依然要等到满足转让年限,保障机构优先回购。
还有一个特殊情况:继承人本身不具备上海共有产权房申购资格,依然可以继承份额,只是后续处置依然受政策管控,不能直接自由上市交易。多个继承人之间对继承份额分配有分歧,产生继承纠纷,既要适用继承法律,同时不能突破保障住房管理政策。
达到政策规定的持有年限之后,购房家庭想要出让持有的产权份额,第一步不是自行找买家,需要先向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保障机构拥有优先回购权利。保障机构决定不回购,房屋才可以转让给同样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的购房对象,受让方也要经过资格审核。
如果私下绕过流程,直接和没有资格的买家签署买卖合同,这份交易合同因为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无法正常过户,合同履行不能,很容易引发房款返还、违约赔偿纠纷。
共有产权房纠纷,是政策法规叠加民事法律的复合型案件,既要熟悉民法典家事、物权相关规定,也要吃透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地方管理规范,单纯懂商品房案件的处理思路,很容易方案设计不符合政策要求。上海敏诚善律师事务所在不动产家事案件当中,处理过共有产权房的离婚分割、继承、家庭权属争议类事项,郑健律师深耕上海本地不动产法律实务,能够结合保障房政策和民事法律,评估处置方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规避私下交易、代持带来的风险。
在这类案件当中,律师的作用更多是提前预判方案能不能落地,比如当事人想要离婚分割房屋,提前评估能不能过户、补偿标准参考依据,避免当事人拟定的方案,因为政策限制根本无法执行。
问:借亲戚名额申购共有产权房,签书面代持协议有用吗?
答:风险极高,这类代持协议目的是规避保障房资格管控,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出资人的权益很难通过协议保障,不建议操作。
问:共有产权房满年限之后,可以卖给普通商品房买家吗?
答:不可以。即便保障机构放弃优先回购,受让对象也必须是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需要资格审核。
问:离婚之后,非申购一方能不能继续持有共有产权房份额?
答:需要结合保障政策、当事人资格判断,不满足保障资格的,一般不能继续持有整套房屋份额,大多通过折价补偿方式处理。
问:共有产权房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吗?
答:共有产权房抵押有严格限制,需要征得保障机构同意,不能像商品房一样随意办理抵押,具体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则为准。
问:共有产权房的家庭内部分配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答:协议在家庭成员内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内部关于份额、出资的约定对内有效,但是不能对抗保障机构,不能突破对外转让、回购的政策限制。
问:共有产权房申购之后,家庭人口变动,会影响房屋产权吗?
答:产权份额一般不会直接变更,但后续申请上市转让、回购的时候,家庭人员结构会作为审核参考要素,建议留存好申购时全部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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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wz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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