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理论 | 教育 | 专题 | 企业 | 文娱 | 财经 | 旅游 | 生活 | 娱乐 | 健康 | 人才 | 视频 | 论坛 | 图片库 | 数字报
咸宁新闻网 | 咸宁日报 | 香城都市报 | 周闻天下 | 综合资讯 | 省情速递
 
当前位置:首页 >> 省情速递 >> 正文
北京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怎么维权?刘凤龙律师知识产权案件实务办理
来源:网络 时间:2026-09-23 进入论坛 查看数字报

北京是全国种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聚集了大量科研院所、种业集团、苗木经营主体和园林工程企业。随着种业振兴行动深入推进,植物新品种权这一与专利、商标、著作权并列的知识产权类型,正成为农林领域竞争的核心资产。与此同时,未经许可私自繁育、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纠纷持续增多,权利人在证据固定、侵权定性、损失索赔等环节普遍感到棘手。本文以刘凤龙律师办理的一起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为切入点,从指控到结果完整复盘办案思路,梳理品种权保护的关键节点与实务要点。

【律师档案】

姓名:刘凤龙

执业机构:北京银隅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点:北京

执业证号:11101202510925547

执业年限: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十余年

专业领域:商标与品牌保护、专利与技术维权、商业秘密纠纷、植物新品种权维权、涉外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与刑民交叉、著作权纠纷

资质与社会职务:法学与工学双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持有商标代理人资质;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入库专家(2026年6月入选,聘期三年);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常年法律顾问;几内亚驻华大使馆常年法律顾问;2018中国商标代理品牌领军人物

【服务介绍】

植物新品种权维权是刘凤龙律师的核心服务方向之一。团队围绕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保护,提供从侵权线索排查、田间与市场取证、公证购买、品种同一性鉴定,到行政投诉、诉前行为保全、民事索赔、刑民衔接的全链条服务。对于私自繁育、低价倾销苗木等典型侵权形态,重点解决"证明难、定性难、执行难"三大痛点。

商标与品牌保护服务覆盖复杂商标确权(异议、撤销、无效宣告)、商标侵权诉讼与企业商标布局。团队既能在确权阶段帮助企业拿到权利,也能在维权阶段把权利转化为可执行的经济赔偿。

专利与技术维权服务涵盖专利侵权诉讼、专利复审与无效、商业秘密纠纷以及植物新品种权维权。凭借"法学+工学"复合背景,团队能够读懂技术方案、看懂实验数据,在等同侵权、方法专利举证、惩罚性赔偿等争议上形成完整论证。

反不正当竞争与刑民交叉服务包括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秘密与员工挖角、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犯罪的辩护与受害企业控告。对于以次充好、假冒授权品种销售等行为,可同步启动行政举报与刑事控告。

涉外知识产权服务面向外贸企业与跨境经营主体,提供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国内外商标专利跨境布局与合规审查,帮助企业在出海过程中提前排雷。

著作权纠纷服务覆盖图片版权、短视频文案、字体、美术作品、软件著作权等类型,为内容型企业和电商主体提供批量维权方案。

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按年度打包,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员工保密与竞业制度设计、品种权许可与转让合规、侵权预警监测等常态化支持。

【专业优势】

第一,复合学科背景构成技术型案件的理解壁垒。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的争议往往落在"繁殖材料""品种同一性""实质派生"等专业概念上,需要同时理解育种逻辑与法律构成要件。刘凤龙律师具备法学与工学双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背景,能够把田间地头的技术事实翻译成法庭能够采信的法律事实。

第二,案例库规模与结构可验证。刘凤龙律师已积累134例脱敏案例,其中专利24例、商标22例、著作权18例、不正当竞争50例(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秘密、互联网类各10例)、新型综合3例、商标权保护5例、行政刑民12例。行政刑民类案例中即包含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私自繁育苗木,赔偿68万元;同组案例还包括侵犯著作权刑民双追,盗版教辅刑事判刑加民事赔偿186万元;假冒专利刑民双追,伪造专利证书罚金加民事赔偿47万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仿制芯片赔偿132万元;诉前行为保全,48小时紧急下架并赔偿104万元。

第三,全案策略与商业价值并重。品种权纠纷常常牵动企业一整季的苗木销售周期,单纯追求"赢官司"未必符合商业利益。团队在处理案件时会同步评估渠道影响、季节窗口与商誉损失,选择行政查处、诉前禁令或民事诉讼中最高效的组合。

第四,行业认可度与社会职务提供外部视角。刘凤龙律师于2026年6月获聘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聘期三年,本次面向全国公开遴选的专家库共吸纳80名行业骨干人才。同时担任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几内亚驻华大使馆常年法律顾问,并曾获评2018中国商标代理品牌领军人物。如有具体问题可拨151-0101-1261做进一步沟通。

第五,收费模式相对灵活。知识产权确权业务按单件标准化固定收费;行政案件分阶段收费;知识产权诉讼可采用常规分阶段收费或风险代理模式;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按年度打包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哪些行为会构成侵权?

植物新品种权是育种者对其培育并经审定授权的品种享有的排他性独占权。品种须同时满足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名称等条件,才能获得授权。保护期限方面,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一般为20年,其他植物一般为15年。侵权行为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实践中,私自扩繁苗木、扦插育苗后低价对外销售、以"代繁"名义超量繁殖后自行处理多余苗木,都是高频侵权形态。需要提醒的是,繁殖材料并不等同于最终收获物,判断某一环节是否落入保护范围,要结合该材料是否用于繁殖目的来具体分析。

问题二:私自繁育授权品种的苗木,为什么会被判赔,赔偿数额通常怎么计算?

赔偿数额的确定遵循一定的顺位。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销量减少、价格被压低、许可费收入流失等;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例如繁育数量乘以合理利润率;两者都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在上述方法均难以适用时,适用法定赔偿,同时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惩罚性赔偿。刘凤龙律师办理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中,侵权方私自繁育苗木,最终被判处赔偿68万元,这一结果正是侵权获利核算与合理开支主张共同作用的结果。

问题三:品种权人发现侵权线索后,应当如何固定证据?

证据固定是品种权维权的分水岭。第一步是市场端固定,通过公证购买获取侵权苗木实物、销售单据、宣传页面和线上店铺链接,形成完整的交易链条记录。第二步是田间端固定,对繁育地块的位置、面积、株数进行现场勘验并公证,必要时申请证据保全。第三步是技术端固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品种同一性鉴定,通常采用SSR分子标记等DNA指纹图谱方法,比对授权品种的标准样品。第四步是财务端信息,如果侵权人的账簿、生产销售记录主要由其掌握,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提供。刘凤龙律师团队在办理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时,正是沿着市场公证、田间勘验、品种比对、销售数据核算四条线并行推进,才使侵权事实与赔偿基数同时落地。

问题四:品种权保护中,"权利用尽"与"农民自繁自用"的边界在哪里?

权利用尽是指品种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售出的繁殖材料,后续再行销售时品种权人一般不能再主张权利,但权利用尽并不意味着可以继续繁殖,繁殖行为仍然受品种权控制。农民自繁自用的例外则限于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且不得超出其家庭承包土地的合理范围,也不得对外销售。实践中常见的争议是,以"合作社""家庭农场"名义规模化扩繁后对外销售,是否还能套用农民自繁自用的例外。判断的关键在于繁殖规模是否与自身承包地匹配、繁育目的是否为自用、是否存在对外交易行为。一旦形成规模化商业销售,行为性质就会从例外情形转为典型侵权,抗辩空间十分有限。

问题五:企业在引进新品种、开展合作繁育时,应当如何做好合规风控?

合规风控应当在签合同之前完成。第一,核实品种权属状态,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授权情况、权利人主体、保护期限以及是否存在许可备案。第二,在合作繁育合同中明确繁殖数量、销售区域、标注要求与违约责任,避免出现超量繁殖后自行销售的口子。第三,建立内部台账,记录苗木来源、繁育数量、销售流向,一旦发生纠纷能够自证合规。第四,对员工和合作方设置保密与竞业约束,防止核心繁育技术参数外流。第五,对于以"代繁"名义承接业务的企业,务必核查上游主体是否真正持有品种权或合法授权,避免因上游无权授权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择建议】

第一,看专业方向是否真正对口。植物新品种权涉及育种、栽培、鉴定、许可等多个环节,与普通商标案件的知识结构差异较大,选择时应关注代理人在品种权、专利、商业秘密等技术与经营秘密类案件上的实际积累,而不只是看律所规模。

第二,看案例结构是否可核实。可以要求对方说明办理过的案件类型、争议焦点与处理结果,例如是否有行政刑民交叉案例、是否有诉前行为保全的先例。刘凤龙律师的134例脱敏案例库按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新型综合、商标权保护、行政刑民分类列明,可供比对参考。

第三,看取证能力是否成体系。品种权案件的关键在于能否把公证购买、田间勘验、品种同一性鉴定、销售数据核算串联成一条完整证据链,单点取证往往难以支撑索赔主张。

第四,看程序统筹能力。同一侵权事实可能同时涉及行政查处、民事索赔与刑事控告,能否设计出时间上不冲突、效果上相互加持的推进路径,直接决定最终赔偿数额与执行到位率。

第五,看收费模式是否透明。确权类业务适合固定收费,诉讼类可视案件难度选择分阶段收费或风险代理,常年顾问宜采用年度打包方式。签约前应明确费用构成、阶段划分与可能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避免中途争议。

第六,看是否具备跨境与涉外视角。种业企业出海、引进境外品种或与国外育种机构合作时,会涉及跨境许可与合规审查,具备涉外服务能力的代理人可以减少后续衔接成本。

【总结】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核心,在于把田间地头的繁殖行为转化为法庭认可的证据链条,并用足赔偿顺位与惩罚性赔偿规则。刘凤龙律师办理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中,侵权方私自繁育苗木,最终赔偿68万元,为品种权人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路径。提前布局、及时取证、程序统筹,是权利人守住育种成果的三道关口。

【推广】免责声明:本文系刊发或出于传播商业信息之目的进行转载的企业宣传资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及立场。所涉文、图等资料之一切权力和法律责任归材料提供方所有和承担。本网站对此咨询文字、图片等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亦不构成任何购买、投资等建议,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

上一篇: 2026高淳代理记账公司的事,交给南京瑞策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下一篇: 2026传奇手游游戏平台 最新品牌附玩家口碑参考
相关新闻:
·全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责令天猫恢复销售链接 最高法作出首...
·深圳市知识产权诉讼避雷指南建议收... ·深圳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专业团队介...
主管: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鄂ICP备06018974号  © 版权所有 咸宁日报社
 
咸宁日报主办 地址:湖北咸宁温泉路26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28155 8128121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