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芳 通讯员 金珂如 孔深)为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9月1日,通山县委宣传部联合县文旅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走进迎宾路小学和迎宾路中学,共同开展“提升网络素养”开学第一课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知识,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网络素养与防护能力。
活动现场,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的讲师以“什么是出版版权”为主题,用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比喻展开讲解。“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出版版权,就是一本书的‘身份证’和‘独家卖书许可证’。”讲师把写书的作者比作辛苦种苹果的果农:果农种出了苹果,就像作者写完了书,这棵苹果树天然属于果农;果农想卖苹果却忙不过来,便找了一家靠谱的水果店——出版社,开出一张“独家卖书许可证”,也就是出版版权。有了它,只有这家水果店能把苹果包装好、拿到市场上去卖;没有它,别人就不能随便拿去卖,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盗版。
“出版版权 = 作者授权给出版社,让出版社可以独家印刷和卖这本书的合法权利。”通过这一生动的比喻,孩子们轻松理解了版权的内涵,也懂得了要自觉抵制和举报盗版、非法出版物,从源头上维护创作者权益。
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围绕“提升网络素养 守护网络文明”主题,带来一堂内容丰富的网络安全课。讲师指出,网络是大家生活的“第二空间”,同样需要文明与秩序。课程涵盖多个知识点:警惕电信网络诈骗,教孩子们擦亮眼睛、不轻信陌生来电与链接;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拒绝网络霸凌,不做“键盘上的施暴者”;保护个人隐私,谨慎填写个人信息、守护账号安全。同时,讲师还带来“网络安全法律小课堂”,带领同学们认识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号召大家争当“网络安全小卫士”,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则以动画电影《疯狂动物城》中的角色朱迪为切入点,向同学们娓娓道来。片中,朱迪在警校追逐梦想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其中一道难题便是校园欺凌。检察官指出,与以往不同,随着网络的普及,未成年人网民日益增多,“网络霸凌”也被纳入了校园霸凌之列。通过真实案例与情景分析,检察官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常见表现方式和“应对锦囊”,引导大家面对欺凌时勇敢发声、及时求助、依法维权,既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霸凌的实施者。
此次“开学第一课”,通山县多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协同发力,将版权保护、网络安全、防范欺凌等知识送进校园、送到孩子身边,既是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格局的有力举措。活动结束后,不少学生表示收获满满,今后将从自身做起,文明上网、绿色阅读、远离盗版,争当新时代网络文明小卫士。
下一步,通山县将继续深化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与安全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清朗、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切实筑牢校园网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