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写在青山绿林间的道歉信
■通讯员 冯宵

  “这几座山的一沟一坎我们比谁都熟悉,我们在这里巡护你们就放心啦!”初夏时节,通城县麦市镇的山林间,山林巡护员何某身着巡护装备,步履坚定地穿梭在林间小道。紧跟其后的通城县检察院、县法院干警及镇司法所和特邀人民监督员一行,看到何某认真仔细履职的劲头,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可谁能想到,何某曾经是一名非法狩猎者。

  事情要从 2025 年说起。当年1月至4月,何某等四人铤而走险,在麦市镇山林深处,使用热成像仪、改装射钉枪等工具非法狩猎,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8只及多种“三有”保护动物,猎获物被分食。同年12月,通城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同时就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单纯罚款难以弥补生态损失,也无法从根本上唤醒当事人的生态保护意识。” 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办案过程中,考虑到四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矛盾化解。最终,双方就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四人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3880元,并承担为期一年的巡山护林劳务代偿责任,以实际行动弥补生态过错。

  “第一次巡山,走到从前下夹子的地方,腿发软,心里发虚。我欠这座山的,不光是几只山间生灵,更是一笔沉甸甸的良心债。”翻开何某的巡山日志,字里行间满是忏悔与醒悟。如今,日复一日的巡山护林工作,让他逐渐读懂了自然的馈赠,也重拾了对山林、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回头看”结束后,一场简朴而意义深刻的“联席会”在山林间就地召开。检法干警、人民监督员、司法所代表与当地村民围坐一堂,围绕生态修复成效、野生动物保护、基层治理提升等话题深入交流,共话生态保护 “最后一公里”。

  “劳务代偿的核心在于教育惩戒与生态修复双向发力,让生态破坏者亲身参与生态修复全过程,亲身感受自然之美、生命之贵,才能真正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方、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在联席会上表示。

  “从非法狩猎的破坏者,到守护山林的巡护员,何某的转变令人欣慰。这也印证了,司法惩罚从来不是最终目的,唤醒人们心中对自然的敬畏、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才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根本之道。”全程参与此次“回头看”的人民监督员感慨道。

  针对辖区内非法狩猎行为频发的突出问题,通城县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围绕深化靶向普法宣传、强化科技化巡护防控、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凝聚治理合力,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治理效能。

  同时,该院以何某非法狩猎案为典型样本,积极探索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劳务代偿全流程监督管理体系,推动“破坏者变守护者”的生态替代性修复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以检察之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青山常绿、生灵安宁。

  山间的每一步巡护足迹,都是何某对山林的真诚道歉;司法护航下的生态修复实践,正让敬畏自然、守护生态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每一片青山绿林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