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售店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袁兵)4月21 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依法查处一起烟花爆竹零售店超核准场所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案件,对涉事烟花店作出罚款人民币16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门店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坚决杜绝同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经查,该烟花爆竹零售店未严格遵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存放活动,擅自于核准场所外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据了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高危物品,违规存放行为极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安全隐患突出。

  突击检查中,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该烟花店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对门店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安全生产普法教育,详细讲解烟花爆竹经营、存放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要求,剖析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

  为压实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反弹,执法人员责令该店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承诺今后将严格依规持证经营,仅在许可证核准场所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绝不再次触碰违法违规红线。

  同时,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要深刻汲取此次案件教训,切实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场所、超量存放烟花爆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