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唯一!咸宁市文旅局(广电局)入选全国公益广告组织机构类扶持项目

  本报讯 (记者叶和平 通讯员王伟 陈瑶)7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公布2024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咸宁市广播电视局)入选组织机构类扶持项目,是湖北省唯一入选该类项目的单位。

  据悉,该评选由国家广电总局组织,旨在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质量,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作品。

  近年来,市文旅局(市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关于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加大优秀公益广告节目播出力度,持续巩固壮大我市主流舆论阵地建设。

  2024年,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公益广告近40万次,总时长35.82万分钟。在公益广告供给方面,该局联合多个部门制作原创公益广告近30条。

  此外,通山县广播电视台“打造融媒工作室品牌 提升县级党媒影响力”、崇阳县广播电视台“共建通联站 齐唱好声音 放大融效应”分别荣获全省媒体融合创新案例改革创新类一类扶持项目、三类扶持项目,咸宁广播电视台“逐风少年”、通山县广播电视台“守护”分别荣获全省广播公益广告三类扶持项目。

  市文旅局(市广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获评是对我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充分肯定。未来将持续推出更多展现咸宁特色、传递社会正能量的精品力作,助力城市形象提升与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