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糠之妻家中宝
■陈国清

  我与妻子都出生在鄂南那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那里的青山绿水见证了我们的相遇、相知与相守。七十年代初,大队成立了文艺宣传队,那时的她,宛如山间灵动的精灵,能歌善舞,是宣传队当之无愧的台柱子。而我凭借着拉二胡技艺也加入了宣传队。我们一起排练,一起踏上全县文艺汇演的舞台,在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两颗年轻的心渐渐靠近,爱意在彼此间悄然生长。

  在那个移风易俗的年代,没有媒妁之言,也没有三书六礼, 更没有隆重的婚庆,我们结婚了。那日,一位住队干部送来一包红糖,为我们俩的牵手增添了几分甜蜜。婚后,我在大队小学当教师,她却扛起了家里的重担。清晨五点,厨房已经亮起昏黄的煤油灯,她忙碌的身影被灯光拉得很长。那时,我就觉得,有她才有家。

  不久后,一儿一女的到来,为我们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也让她身上的担子更重了。白天在地里忙活,晚上哄睡孩子后还要忙家务。记得女儿满月时,她就把自己的蓝布衫拆了,给孩子缝了件小棉袄。还有一次,儿子发烧生病了,她背着儿子走了十几里山路去白云诊所。后来,我闻讯赶到诊所时,儿子已退烧熟睡。我望着她消瘦的脸庞,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与她不离不弃。

  面对家庭生活的重荷,她从不抱怨,用勤劳的双手将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养猪、种菜,每一件事她都做得十分出色。那时没有液化气,更没有天然气,养猪必须得有充足的干柴煮食。每到周末,我们便一起到高山上去砍柴。扛柴回家的路上,她基本是小跑,走了一段路,又返回来接我。她轻轻将我肩上的柴放到她肩上,笑着说:“你是教书的,重事还是我担当。”那一幕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深处,无论岁月如何流逝,都不曾褪色。

  八十年代初,她凭借着自己的聪慧和勤劳,在家里办起了磨薯、脱米的小型加工厂。她待人热情,技术娴熟,收费合理,十里八乡的人都慕名而来,生意十分红火,家里的日子也越过越有盼头。看到她辛勤劳作的样子,我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于是,我把每月的工资攒起来,在那个小山村里,买回了第一台红山花落地电扇、第一台荷花洗衣机、第一台飞跃黑白电视机。当这些崭新的家电进入我们的家时,她眼中闪烁着惊喜与感动的光芒,那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努力都值得。

  八十年代末,我被调进城里工作,两个孩子也随我到县城上学。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她毅然随我进城。尽管城里的生活与山村大不相同,但她很快便适应了。后来,她到校办印刷厂上班,临街开了一个小卖部,经销工厂生产的作业本。小卖部经营得风生水起。看着她那努力打拼的身影,我既心疼又骄傲,觉得是她为这个家带来了满满的福气。

  岁月悄然流逝,如今,我们年事已高,退休在家。她与街坊老太一起跳起了广场舞。每一次广场舞比赛,我都给她捧场,为她鼓掌,并用相机为她留下欢乐美丽的瞬间,岁月带走了她的青春容颜,却带不走她对生活的热爱。

  五十个春秋,我们风雨同舟,共享生活的酸甜苦辣。岁月在我们的脸上留下了皱纹,却让我们的感情愈发深厚。我深深懂得: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不是金银财宝,而是那个愿意陪你吃苦、陪你变老,在岁月长河里始终不离不弃的糟糠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