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多部门联合检查

  本报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张鑫)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新局、咸宁海事、新滩海事等7家单位,对辖区4家港口企业、2家水上服务企业进行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联合检查。

  此次行动查看现场、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接收行为合规情况、污染物接收船舶情况、岸电设施使用情况、“船E行”使用情况等。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2个,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

  下一步,港航部门将督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为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