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幼崽“做客”村民家
警民携手护“国保”

  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魏圆)6月8日,一只“大眼萌仔”猫头鹰意外掉落在崇阳县路口镇一村民家中,在警民的携手接力下,猫头鹰得到了及时的救助。

  “小胡,小胡,我家屋檐突然掉下来一只‘怪鸟’,眼睛又大又圆,我怀疑是保护动物!”6月8日下午,路口镇沙墩村村民廖大叔神色匆匆地跑进沙墩村委会,向驻村辅警胡超求助。听完廖大叔的描述后,胡超当即联系路口派出所值班民警何真梦一同驱车赶往廖大叔家。

  在廖大叔家院子里,众人看到了这位“不速之客”——一只圆睁着无辜大眼的猫头鹰幼崽,正安静地待在透气铁笼中,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模样憨态可掬。原来,廖大叔发现这只幼崽后,担心它受到二次伤害,第一时间用铁笼为它搭建了“临时住所”,还贴心地准备了清水。

  民警何真梦蹲下身子,仔细检查幼崽的身体状况,确认其并无明显外伤后,立即与崇阳县林业部门取得联系。40分钟后,民警将猫头鹰幼崽送往县野生动物救助站,顺利移交给工作人员。

  警方提醒: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市民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在非栖息地,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或者联系林业部门,切勿盲目捕捉或者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