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胡淼娟)“尊敬的张女士,您申请的生育津贴已拨付至您建设银行卡上,金额为18544元,请注意查收!”。5月6日,随着短信发出,通城县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为更好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权益,通城县医保局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在该县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发放模式调整后,参保女职工无需往返医院、医保局、单位之间,生育津贴“即申即办”,申请材料简化,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10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职工个人账户,参保女职工可方便、快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让群众满意是医保服务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最大动力。下一步,通城县医保局将做好与参保单位衔接,以及生育津贴发放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生育津贴待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