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曾燕)近日,一快餐店老板因轻信所谓的“顾客”,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提供帮助。最终,被咸安区公安局处以一千元罚款。
近日,经营快餐店的邹女士(化名)与线上点餐的“顾客”加了微信,因点餐成功获取了邹女士的信任。一个星期后,这位“顾客”在下单时,声称家人生病就医急需用钱,银行卡限额支付不了,请邹女士用他的银行卡帮忙转账给家人。
出于好心和维系客户的考虑,邹女士也没多想就答应下来。“顾客”随即发来了家人的收款码,指示邹女士将钱转入该账户。邹女士识别后提示支付限额没有转账成功,因担心耽误“顾客”家属的病情,邹女士赶往银行营业厅,打算将银行卡提额。没想到却被银行卡工作人员告知,这张银行卡已被冻结,怀疑接收的这笔资金涉嫌洗钱。后经银行和反诈中心沟通确认,这笔12900元到账款是外省一桩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转入的涉诈资金,该案已由河南警方立案侦查。
目前,邹女士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经咸安区公安局法制部门批准,依法对邹女士处以一千元罚款的处罚。
咸安区公安局提醒:非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就是在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架桥铺路。看似举手之劳的“帮忙”,很可能让你在不知情中沦为犯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