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外的调解
记者 袁立新 通讯员 成丽娟 赵永辉

  “哞……哞……”近日,通山县南林桥镇青垱村的一处深山老林传来阵阵牛叫声。通山县法院南林人民法庭庭长秦超和法官助理跟随村干部,经过近一小时的翻山越岭,在山坳的一排牛棚旁,找到养牛人徐某。

  见到秦超,年过五旬的徐某大吃一惊:“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你养的牛把村里的花生苗吃了,你要好好管管你的牛哟。”秦超喘着粗气说。

  徐某知道秦法官是为牛而来,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原来,去年4月,村里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租用13户村民的近100亩土地种植花生,其中徐某家的3亩土地也被租用,并已支付了租金。由于徐某养殖的26头牛散养在离种植花生地附近的山林中,牛群经常出没将花生地上的青苗吃了。

  眼见100亩花生地的青苗屡遭徐某的牛群糟蹋,村委会干部多次找徐某督促其管好牛群,但徐某以大山里散养的牛难管理为由,仍我行我素。无奈之下村委会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六万余元。

  “村里租地种植这100亩花生不容易,再说你家也征用了3亩地,长势好的花生苗这样被牛吃了,多可惜啊!”秦超说。

  “我也想了很多办法,可这26头牛确实难管理。”徐某摸着头为自己辩解。

  “你这不是理由啊,那村里的损失谁来赔偿?要不这样......”秦超边说边给徐某出主意。

  于是,秦超现场组织随行的村干部和徐某调解。

  “我一定管好我的牛,该赔偿的我想办法赔偿。”半个小时后,徐某当着村干部和法官的面表态。

  “还是法官有办法啊!”离开牛棚时,村干部对秦超说。

  ①走访村干部了解案情。

  ②向村民打听养牛人情况。

  ③在深山牛棚外找到养牛人。④做养牛人的工作。

  ⑤现场组织村干部和养牛人调解。

  ⑥离开时叮嘱养牛人管好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