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住上好房子
我市出台新政严把保障房质量关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日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工作方案》,从项目选址、施工质量到后期维保全流程强化监管,确保将民生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暖心工程”。

  科学选址配套先行。根据方案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选址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等生活需求。所有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必须同步规划建设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交付即具备完善生活配套。特别提到,加强小区和户型设计,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全流程质量管控升级。文件明确严格落实“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单位须配备专业质量管理团队,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现场监督。特别要求重点把控地基、主体结构、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重点加强防治渗漏、串味、隔音差等影响人民群众居住感受的住宅质量多发问题的措施设计。方案要求,科学运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提升房屋质量水平。

  创新监管守护“安居梦”。全市将建立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在建项目实时监控。对于使用存量房源改造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涉及房屋拆除的需提前备案,严禁违规加层改建。值得注意的是,新政提到有需求的地方可探索建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创新保障性住房保修模式。

  严惩违规保障权益。方案要求各地建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依法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人员市场清出力度,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企业质量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存在质量隐患、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悉,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我市通过系列硬核举措,切实提升住房保障品质,让群众实现从“有房住”到“住好房”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