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双增长

  本报讯(记者 徐浪)近日,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实现了稳步增长,显示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具体来看,2025年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49元,同比增长5.6%。这一增长不仅体现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也反映出我市城镇经济的活力和潜力。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达到了6823元,同比增长6.5%,增速略高于城镇居民,显示出我市农村经济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正逐步释放出更大的发展动能。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也在逐步缩小。2025年一季度,该比值为1.60,同比缩小了0.02。这一变化表明,我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增长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城乡发展的不均衡问题正在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拉近。

  与2024年一季度相比,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加了581元和418元。这一增长幅度不仅体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正在更多地惠及广大民众,也反映出我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2025年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发展更加均衡。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未来,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让全体人民在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