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蒋敦文)近日,咸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通过科技手段与现场走访锁定肇事车辆,肇事司机迫于法律威慑,主动投案自首。
4月22日晚21时许,咸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阳湖中队民警巡逻至107国道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路段时,发现路中十余个隔离水马被撞毁,碎片散落严重影响通行安全。民警立即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同步启动逃逸案件侦查机制。
因事故路段监控故障,民警次日上午对周边商户展开地毯式走访,初步确认肇事车辆为小型轿车。通过调取沿线5处卡口近2000条过往车辆数据比对,结合散落物碰撞痕迹分析,最终于23日13时30分锁定鄂L*****号牌嫌疑车辆。面对铁证,驾驶人陈某承认因夜间视线不佳撞毁设施后心怀侥幸逃逸,并于当日下午主动投案。
经查,陈某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之规定,被依法处以19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并全额赔偿交通设施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