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区一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庞赟)近日,市发改委就咸宁城区南门小学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拟定方案,南门小学旁停车场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超过30分钟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按一小时收费;60分钟至120分钟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防疫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从4月21日起,至5月20日止,有意者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价格科),邮编:437100 :联系电话:0715-8895101;邮箱:64593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