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胡梦轩 邵诗玄) 4月9日清晨,咸安区温泉街道万年路社区鲸华小区居民刘丽霞在小区内发现一只行动不便的猫头鹰,第一时间来到万年路社区求助。
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咸宁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经现场检查,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因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随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其带回进行专业救护,待其伤势痊愈后,将选择适宜环境放归自然。
救助中,社区与职能部门高效联动,从居民发现到专业交接,仅用时1小时。万年路社区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动物保护知识普及,引导居民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