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酒店涉嫌价格违法
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邹太明)4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对两家酒店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4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银泉大道488号某酒店住宿价格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现场未明码标价。经核查,该酒店4月12日的平台交易价格为241元/间、295元/间,远高于4月5日127元/间的交易价格。该酒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不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改正,并于4月8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同日,执法人员对温泉路43号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现场雅致大床房标价为229元/间,而4月12日美团销售划线价格为792元/间,平台交易价格为480元/间,而4月5日同平台交易价格仅为183元/间。该酒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改正,并于4月8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4月5日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城区的酒店住宿房价开展集中检查,对涉嫌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的酒店从严从快查处,全力护航2025咸宁马拉松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各住宿酒店经营者,经营场所必须明码实价,规范线上标价行为,线上线下标价保持一致。对咸宁马拉松期间大幅度涨价行为,监管部门将予以重点整治,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