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贷款陷阱”
男子出借银行卡获刑

  本报讯(记者袁立新 通讯员 黄黎)“只需银行卡验证,逾期也能秒放款!”面对网络弹窗广告的诱惑,深陷债务危机的孟某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点开了链接,却不知正踏入犯罪深渊。近日,经咸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孟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24年9月9日,咸宁某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被网络诈骗,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冻结收款账号,因风险控制及时被骗资金未被转出。

  2024年9月底,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账号所有者孟某,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原来,孟某无固定职业,因正规借贷平台逾期急需资金周转,通过网络广告接触到号称“零抵押秒放款”的“某某花”平台,他毫不犹豫填写了个人信息。次日,“客服”致电声称:“特殊渠道可放款5万元,但需用银行卡流水验证还款能力。”

  对平台方信息一无所知,明知对方不正规,可能将银行卡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的孟某心存侥幸,提供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密码,并收下了对方“违约金”2500元。很快,这张银行卡成为犯罪工具。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咸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1月,咸安区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孟某提起公诉。综合考虑孟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