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有害因素
主要是指与生产有关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对劳动者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的职业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化学因素 生产性毒物。主要包括铅、锰、铬、汞、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氨、甲烷、氨、氮氧化物等。接触或在有毒的环境中作业,可能引起多种职业中毒,如汞中毒、苯中毒等。
生产性粉尘。主要包括滑石粉尘、铅粉尘、木质粉尘、骨质粉尘、合成纤维粉尘。长期在这类粉尘环境中作业,可能引起各种尘肺病,如石棉肺病、煤肺病、金属肺病等。
2、物理因素 异常气候条件。主要是指生产场所的气温、湿度、气流及热辐射异常。在高温和强烈热辐射条件下作业,可能引发热射病、热痉挛、日射病等。
异常气压。高气压和低气压。潜水作业在高压下进行,可能引发减压病;高山和航空作业,可能引发高山病或航空病。
噪声和振动。强烈的噪声作用于听觉器官,可引起职业性耳聋等疾病;长期在强烈震动环境中作业,会引起震动病。
辐射线。辐射线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无线电波等,可能引发放射性疾病。
生物因素。如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及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等。
3、其他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2)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3)个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4)生产场所建筑设施不符合设计卫生标准要求。(5)缺乏适当的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安全技术措施。(6)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设施,或设施不完善。(7)安全防护设备或防护器具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