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11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
获全省通报表扬,居全市首位

  本报讯(记者 葛建伟 通讯员 徐晓明)节前,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4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成效明显地区的通报》,其中,咸安区有11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榜上有名,荣获全省通报表扬,居全市首位。

  据悉,该区此次入选的11项改革事项,纳入国家试点的改革事项3项,分别为区自规局牵头的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区发改局牵头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区税务局牵头的探索建立“全景式税收风险提示提醒”模型;全国首创性改革事项1项,即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的探索建立基层应急服务驿站;省级改革事项7项,分别为区政府办牵头的农村资产抵押融资、区财政局牵头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机制、区检察院牵头的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的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区人民法院牵头的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区政府办和区科经局牵头的探索创新积分赋能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区税务局牵头的建立科技创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异议化解机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区将以此次获得表彰为契机,认真开展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提升行动,解放思想、锚定一流,用改革精神和严实标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争收获更多企业满意、群众认可、省内一流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