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律意识淡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对自己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的自私行为深感愧疚。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妨碍了野生动物鸟类生息繁衍和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愿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并承诺今后将积极地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公益劳动,力争弥补自己的过错。现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特此致歉!
致歉人:夏志发 陈国平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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