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咸宁警方公布5起典型案例

  本报讯 日前,咸宁警方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5起典型案例。

  2024年1月30日,赤壁居民舒某在微信群聊中看到一条赤壁市三国商业城一店铺发生火灾的视频,为了吸引流量,让更多抖音用户关注自己,在未核实该店铺火灾详情的情况下,虚构该店铺发生液化气爆炸的险情,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被赤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7月22日,崇阳居民陈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一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视频,在评论区发表“司机都被炸成灰了”的评论被转发传播,经核查该言论为不实信息,但该信息致使很多网友信以为真,造成不良影响。崇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2024年3月6日,咸安居民周某因前期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为发泄不满,在微信群中发布“市政府宏伟创收工程即五个一千万”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后被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024年4月10日,通城居民金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一事心生不满,录制一段辱骂通城交警的视频并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通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2024年10月,通城居民丁某因与何某有个人纠纷,为报复何某,便在何某经营的足疗店外拍摄了视频,并配文“该足疗店内有福建人嫖娼”等,先后两次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经警方调查核实,何某经营的足疗店不存在涉黄服务,丁某的行为损害了该足疗店的声誉,同时在网络空间和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通城县公安局依法对丁某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2023年12月,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咸宁网警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相关部署,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截至目前,共办结本地网络谣言线索76条,其中办理行政案件24起,行政处罚23人,法制教育53人。 (据平安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