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通讯员章和开)日前,咸安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一起私自收运厨余垃圾案件,当事人刘某被处以行政处罚三万余元。
近日,咸安区城管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长安大道一酒店附近私自收集厨余垃圾(废油)。咸安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收集下水道厨余垃圾(废油)的刘某抓了个现行,现场查获收集的废油20余斤。
经过多方核查,刘某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随后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咸安区城管执法局查明,刘某是一货车司机,今年8月以来,他在未取得《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城区下水道收集厨余垃圾(废油)多次,且未将违法收集到的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最终,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对刘某作出罚款30213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咸安区城管执法局提醒:请自觉抵制非法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共同维护安全、规范、有序、整洁的环境卫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