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财物不翼而飞 竟是隔壁邻居所为
天网恢恢,咸安警方擒获窃贼

  本报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陈莎莎)8月20日,咸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桂花派出所上报称,辖区明星村居民吴某家中被盗,柜子里17000元现金和价值50000余元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损失达7万余元。

  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迅速行动,立即组织技术、侵财、视频等骨干刑技人员赶赴吴某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勘察。经现场勘验发现:被盗现金和黄金首饰放置在吴某家三楼衣柜内一黑色肩包里,极其隐秘,且现场一、二楼无任何翻动痕迹,分析嫌疑人为攀爬翻窗入室,为本村或周边闲散人员可能性大。

  在确定侦查方向之后,侦技人员战高温、冒酷暑,经持续作战,技术勘验组在现场地面成功提取到嫌疑人遗留的赤足迹一枚。同时,走访调查组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吴某家邻居何某(男,59岁)平时游手好闲、无正当职业,但半月前开始大肆购置电动三轮车、名牌空调等异常消费行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1日10时许,经周密部署,该局刑侦大队雷霆行动,迅速将嫌疑人何某抓捕归案,经采集何某赤足迹检验比对,与现场遗留赤足迹同一,确认何某为盗窃嫌疑人。

  然而何某到案后心存侥幸,拒不认罪,但在如山铁证面前,最终认罪伏法,如实供述自己6月中旬,趁着吴某家中长期无人,扛着梯子从房子侧面翻进吴某家三楼,盗窃吴某放在柜子里的黄金首饰和现金、并将盗得黄金首饰分三地销赃变现。

  随后,侦查人员开展追赃行动,追回现金32300元,扣押赃款购买空调一台、电动三轮电动车一台。目前,何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追赃挽损仍在进一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