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村民制定普法“菜单”
关键词:法治宣传 野生动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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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自今年4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室”等方式常态化入驻基层综治中心,推动完善“一站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做实“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做好开展普法宣传、强化办案线索收集等,积极融入社会基层治理,护航民生福祉。为加大宣传力度,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和香城都市报联合开辟“检察入驻综治中心”专栏,集中展示推广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入驻综治中心参与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从本期开始,让我们一同走进这些检察故事,感受法治的力度与温度!

  本报讯(通讯员 曾雅馨 洪瑞璟)“检察官,砍伐竹林没有采伐许可证也犯法吗?”“野猪毁了我的菜地,我能安装捕兽夹吗?”……8月1日,在崇阳县桂花泉镇双港村的综治中心,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答疑活动正在开展,村民们围绕日常生活场景向检察官抛出一个个问题。

  据了解,桂花泉镇系湖北省桂花林场所在地,森林覆盖率达92%,植被茂密、物种繁多,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2024年4月,崇阳县检察院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得知,当地村民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极为缺乏,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频繁发生。

  如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崇阳县检察院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检察官认真梳理了涉及当地的相关案件,研究制定了一份普法“菜单”,内容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基础法律知识、日常生产生活中如何正确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合法利用动植物资源、身边典型案例等。

  5月24日,崇阳县检察院在该镇综治中心召开了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会,涉案当事人是当地村民。围绕旁听群众关心的为何涉嫌犯罪、如何处罚等问题,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及听证员进行多角度的释法说理。

  8月1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检察官走进该镇双港村,结合系列案例,为村民讲授了一堂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主题的法治课,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原来砍伐自家林木也需要办理许可证呀!”“回去后,我也要跟家里的父母普普法!”……村民们纷纷表示收获满满。

  崇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征表示,下一步,崇阳县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庭审观摩、现身说法、开展村湾夜话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同时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共同推动当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