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8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一个月起至10月31日,将对单位、个人零余额账户及长期睡眠账户进行集中清理,并公示了名单。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质量,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根据住建部相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展此次清理行动。
本次清理的公积金账户包括7类:单位账户无余额,名下无缴存职工,且6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业务的单位账户;单位账户无余额,名下有员工但全员封存,且6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业务的单位账户;单位账户有余额,名下有员工但全员封存,且6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业务的单位账户;单位已撤销、解散,破产并已完成清算,因名下职工账户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致使原单位无法注销缴存登记的单位账户;个人账户无余额,账户为正常或封存状态,且6个月以上未发生任何业务的个人账户;职工退休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未在外地缴存公积金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账户;职工已调离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个人账户。
涉及清理范围的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行45天的公开公示。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对未办理账户注销、补缴、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单位账户集中托管转移等业务或期满无异议的,该中心直接对零余额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后,该中心对有余额账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相关单位和职工对处理方法存在异议的,可及时咨询、联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