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预定利率下调 市民要抓住3%的尾巴上车吗?
保险本质是保障 警惕诱导性消费
●记者 徐浪

  近期打开朋友圈,人身险产品预订利率下调的消息铺天盖地。降低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对市民有何影响?面对保险代理人的各种“提醒”,市民是否应该“上车”?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保险预定利率将再次下降

  “只有保险还有3%,你还要再错过吗?错过就是罪过”“锁定3%复利,收益写进合同”“3%时代即将终结,抓住最后窗口期,且买且珍惜”……近日,朋友圈能看到不少保险代理人转发的有关保险产品“下架”“停售”各类推文。

  “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银行存款利率下调后,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应声而降是无法避免的。”采访时,某保险公司高级经理向记者展示了财经新闻中,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文件显示,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自今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分别为2.0%和1.5%,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采访时有险企负责人表示,在过去一年里,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已多次下调。2023年7月,一批预定利率为3.5%的产品下架,新备案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调至3%。今年初,通过监管部门窗口指导,万能险结算利率上限分别调降至3.3%和3.1%。近期,多家险企公布的分红险现金红利实现率也有所下降,而此次调整也在上半年的各类宣传中可以预见。

  ■警惕诱导消费

  不少关注保险产品收益的市民表示,在市场利率不断下行的背景下,近年多个品类保险产品收益一降再降。眼下人身险产品预定收益率下降在即,市民是否要抓紧“上车”投保?

  采访时有保险公司高级经理表示,市民不应因为产品停售而盲目购买,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合同条款,理性评估自身的保险需求和承受能力。投保的主要目的是购买保障,在保障已经有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来理财。相对短期理财来讲,保险是着眼长期的资产规划,购买保险更应注重长期收益情况,不宜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简单比较,也不可盲目轻信只强调“高收益”。

  有资深保险顾问表示,部分销售人员在宣传时,往往将保险产品类比理财产品,甚至将预定利率说成年化复利,诱导消费者。市民在购买保险时应先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理性购买,尤其是警惕销售人员将预定利率说成年化复利、投资收益率等误导性宣传。在关注收益的同时要综合考虑产品的保障范围、保费水平、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等因素,毕竟,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而非单纯的投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