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法院推出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让当事人立案“不用跑”

  本报讯(通讯员 吴金艳)“咸安法院的立案容缺机制真是太方便啦,只要提交起诉状、身份信息等主要申请材料,其他的材料后续补交就可以了,我们就不用为了立案材料来回奔波了……”近日,代理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的张律师在咸安法院立案时,对法院推出的立案“容缺”受理机制连连称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在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合法的前提下,咸安法院推出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执行申请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申请材料欠缺或者有瑕疵,法院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立案“不用跑”或者最多“跑一次”。

  在湖北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区法院立案庭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原告方代理律师的年度考核备案没有更新,为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工作人员根据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审核通过此案,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并通过电话告知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材料。

  立案“容缺”机制有效提高了立案效率,为涉企纠纷调解赢得了时间,获得市场主体一致好评。下一步,咸安法院将继续完善立案“容缺”受理机制,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效率,最大力度保障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