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49天
咸安法院跑出破产案件审理“新速度”

  本报讯(通讯员 陈桥)近日,咸安区法院仅用时49天,审结咸宁绿农科技有限公司(化名)破产案件,再次刷新该院70天的破产案件审结时间。

  绿农公司受疫情影响持续亏损,难以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今年4月26日,咸安区法院裁定受理绿农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认真审查,主审法官陈钢认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钢法官发现该公司对外有一笔债权,债务人在该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前,便将该笔欠款付给了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却未交给公司。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陈钢立即指导破产管理人追回了该笔钱,并按比例清偿了职工债权。

  本着“当快则快、应简尽简”原则,陈钢于今年6月7日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简化审理程序、灵活表决模式,高效通过了《债权核查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财产分配方案》等,实现“一堂清”,降低破产办理成本。与此同时,陈钢还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科学压缩办理时间,充分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文书交互和公开功能,缩短文书流转时间,明显提升了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6月14日,咸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绿农公司破产,终结绿农公司破产程序。至此,该破产案件顺利审结,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49天。

  近年来,咸安区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推动“僵尸企业”出清、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市场活力等方面的作用,不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切实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