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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
400余株古树名木复壮修复

  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实习生余鸿浩 通讯员张曼)7月23日,我市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建设,建成咸宁市(潜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各县(市、区)主要依托野保股(站)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我市基本形成以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为主,各县级救护站点为辅的“6+1”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全市在所有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均建立了自然保护地,建有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共计47处。

  我市全面实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和分级管理,实行每株挂牌,公布古树名木名录,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巡护管理,落实养护人、养护措施,签订养护责任书,按照“一树一档”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针对生长衰弱濒危的古树进行复壮修复。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对400余株古树名木采取复壮修复措施。

  同时,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及调查。全市建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7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5个。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信息报告、应急值守三项制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出台《咸宁市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加强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今年以来,我市共对15处野生动物栖息地、15处人工繁育场所、162处农贸市场、水产商行、花鸟市场、餐厅农家乐等场所进行巡查、检查。相关部门联动查处,收缴非法猎具426个,收缴野生动物35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