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既保障申请人权益,又考虑到群众切身利益
1100平方米地下车库腾退后……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戴浩 瞿燕)“车库腾出来改造后,能更加规范地让大家停车,消除安全隐患……”7月11日上午8时许,通城县城关某小区地下车库外,通城法院执行干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劝说小区业主,将停放在车库内的车辆挪出。

  小区地下车库为什么不让停车?这还要从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说起。

  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通城法院裁定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部分商铺及车库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并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工程公司想收回车库,但部分小区业主仍将车辆、杂物等停放在车库内。协商无果之下,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车库面积约1100平方米,车库内停放车辆众多,物品繁杂,不仅为执行工作添加阻碍,还存在火灾隐患。今年初,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到涉案车库进行实地记录和调查,并依法张贴公告。

  不腾退,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腾退后,小区业主的停车问题如何解决?承办法官思考寻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为妥善解决难题,通城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通过与县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对该小区道路进行改造升级,划出停车位,并对腾退后的地下车库进行改造,对外租售,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1日上午10时许,在辖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对地下车库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将停放在车库的摩托车、电动车及杂物清理出库,腾退工作圆满完成。

  “还是法院考虑周全,地下车库腾退后,对小区道路更新改造,划停车位,我们今后停车就不再犯愁了。”该小区居民满意地说。

  “法院执行工作要尽量寻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既要保障申请人权益,又要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通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攻坚能力,以执行工作有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