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两热心市民勇救落水者
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张欢 通讯员陈希)在生死瞬间,不约而同选择跳河救起落水者。7月15日,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传递社会正能量,咸安区委政法委对热心市民佘建平、张建忠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分别发放3000元奖金。

  佘建平是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源巷居民,市税务局退休干部。今年5月13日,69岁的佘建平在回家路上听到呼救声,发现一女子漂浮在河中央。救人心切的他,顾不上半个月前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的身体,跳入两米深的河水中,和周边居民合力将女子搭救上岸。当天救完人后,可能由于体力消耗过大,佘建平心脏有些不适,休养了两天才恢复过来。他说,虽然有些后怕,但“那时候哪有时间害怕,咱不能见死不救。”

  张建忠是咸安区大幕乡常收村村民。今年6月23日,张建忠和朋友坐在常收村三组的河边凉亭内聊天,突然发现在河水中有一只脚丫浮浮沉沉,仔细辨别发现是一落水小孩。受连日暴雨影响,河水水位暴涨,张建忠一边追赶,一边大声呼喊求援。眼见少年即将被冲入河流深水区,张建忠急忙跳入水中,赶在千钧一发之际将孩子救起。当时,湍急的河水已淹至他的胸口处,人也距离岸边一米多,但他丝毫没有多想。

  面对表彰,二人均表示,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今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依旧会挺身而出、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