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不动产登记服务升级 三项业务一次办成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陈依璇)“我还以为今天肯定办不成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领到证,整个过程流畅高效,真是太感谢了。”日前,市民刘先生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次性办理遗失补发、注销登记和二手房转移登记三项业务,不到2小时就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对该中心高效地服务称赞不已。

  据悉,市民刘先生在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发现多年前拆迁的房子产权登记还未注销,且拆迁房原产权证已经遗失,这一问题如果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他此次二手房转移的税费核算。刘先生对此深感焦虑,担心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面对刘先生的困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急群众之所急”,首席服务员主动服务,结合刘先生实际需求,启动内部科室联动机制,迅速拿出解决方案。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刘先生已拆迁房屋原产权证的遗失公告,并在遗失公告之后,立即办结遗失补发及注销登记等手续,随后,刘先生顺利完成了二手房转移登记,全过程不到2小时。

  记者了解到,此次刘先生三个登记事项在同一天能高效办结,得益于今年5月22日自然资源部修改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新的规定,该规定取消了原有的遗失补发公告征询异议期(15个工作日)的这一限制性条件。

  据统计,自该新规实施以来,咸宁市共有57户市民享受到了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证明遗失补发立等可取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