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子 通讯员 吴啸天)近日,嘉鱼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向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女士进行了一次“说理式执法”,以人性化的方式处理了一起税务违规行为。
据了解,该物业公司在2024年4月的申报期内未按规定对今年第1季度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公司财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申报的补正工作。由于此次违法行为属于首次,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不罚”的原则,嘉鱼税务局决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在执法过程中,税务人员向李女士详细解释了税收法律法规,并说明了不予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这种“说理式执法”不仅让纳税人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也使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税收法律法规。
“税务部门既严格执法又热心普法,这种执法方式有理有据又有温情,我们打心里服气。”李女士在办完业务后满意地说道。
嘉鱼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牢固树立税收法治思维,确保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