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付艳丽)4月18日,通山县法院针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全某和刘某于2006年3月登记结婚,于2006年5月生育女儿刘某1,2010年3月生育女儿刘某2,2014年9月生育儿子刘某3,但因家庭琐事,两人时常发生争吵,2024年4月,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庭审中,考虑到三个子女均系未成年,为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办法官当庭宣读并向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两人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应当主动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共同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全某和刘某也当场作出了承诺。
今后,通山法院将为审理的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