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各类涉渔获物违法行为
咸安市场监管局开展长江禁渔执法行动

  本报讯(记者 葛建伟 通讯员 章和开 李定鹏 王月梅)4月15日,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巩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果,再次以高压态势打击市场流通领域销售工作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市场流通领域各类涉渔获物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巩固长江禁渔监管成果。

  “请大家严格遵守长江禁渔相关规定,不采购、不售卖野生鱼类……”当天,该局执法人员在咸安亿丰农贸市场一家水产品售卖点提醒该经营户。

  据悉,该局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店等重要场所进行。检查以私房菜、农庄等餐饮店,查看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情况;密切关注经营场所的门头、招牌、菜单等发布的涉渔信息,严禁以“野生”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严查经营者采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行为;对农贸市场内水产品经营店,检查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禁止销售长江及支流禁捕区域的野生鱼类。同时,在各经营场所张贴禁渔宣传海报,向经营者宣传禁渔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野生鱼的良好氛围,巩固长江禁渔监管成果。

  据统计,该局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涉渔经营场所8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针对一家早点店菜单出现“野鱼面”字样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