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赟)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下发《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命名50个法治文化阵地为全省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其中,我市4个阵地上榜。
此次命名,包括30个法治文化场馆、15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5个法治文化机关(单位)。其中,咸宁市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崇阳县普法馆获评五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赤壁市黄龙禁毒教育基地获评四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咸宁市财政局获评法治文化机关(单位)。
法治文化阵地是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已命名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标杆和示范作用,省普法办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学习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加强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的传承,挖掘荆楚法治文化精华,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