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黄泽中)3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市场主体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面启动,6月30日截止。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年报方式为: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登录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或者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在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后,逐项如实填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对发现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年报收费等乱象,要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谨防年报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