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及时交保费,莫给保障留遗憾

  案例简介:2014年6月,X女士为自己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缴费年限为20年。X女士在保单生效后已按约定缴纳保费7年,2021年X女士因经济紧张,未按照保险公司提示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2023年徐女士经济缓解,来公司申请复效,柜面工作人员告知客户保单失效申请复效需重新填写健康告知,询问客户保单失效后是否有病史,客户告知2022年因肺气肿、肺结节住院治疗。客户按公司要求提供病历,填写健康告知,经公司审核,保险公司告知客户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被保人罹患肺恶性肿瘤及其转移肿瘤,本公司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且保单的观察期需重新计算,X女士后悔莫及。

  案例分析:X女士投保缴费年限为20年,需要持续缴纳20期保费。一旦某一期未在60天宽限期内缴纳,保单将会有失效。客户的健康保障随着保单失效而缺失。保单复效需重新健康告知,对保单重新进行审核。复效成功后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履行赔付责任。

  风险提示:1、投保人在投保后应做好保单管理,建议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缴存足够保费,以保证保险合同效力。

  2、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保单宽限期筹措资金,在宽限期结束前缴存保费,避免合同效力终止影响理赔。

  3、若享有保单自动垫缴功能,保单符合条件时,投保人还可以选择保费自动垫缴,垫缴期间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4、如果发现保单失效,一定不要拖延,及时申请复效,及时获得保险保障。

  5、续期服务应持续,增加互动更贴心。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应当做好长期服务,让客户不断增加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及幸福感。

  为了切实保障您的利益,请及时缴纳保险费,以便保险公司为您带来持续关爱和安心的保障服务。

  (通讯员 王天明 朱玉霞 王婷)